字體大小選擇 
租屋補貼放寬 12萬戶受惠(2020-06-23)

今年度的租金補貼即將於七月份公告申請辦法,內政部昨指出,今年租金補貼將首度開放兩個申請時段,且補貼戶數將從原先六萬戶翻倍增加至十二萬戶,並將放寬戶籍及所得限制,讓廣大租屋族「看得到也吃得到」,進一步落實居住正義。

戶籍限制鬆綁 所得門檻降低

內政部表示,今年起只要民眾有租屋事實,不論是否設籍在租屋處所在縣市,均可申請租金補貼;另以往租金補貼主要照顧到中低收入弱勢家庭,在都會區租屋且薪水不高的上班族卻無法獲得補助,今年政府將所得門檻從各縣市最低生活費一.五倍放寬至二.五倍,讓更多民眾可以受惠。

以新北市為例,按照往年規定,每人每月平均所得必須低於兩萬三二五○元才能申請租金補貼;今年放寬後只要低於三萬八七五○元就可申請,將有更多單身、雙薪或育兒家庭有機會申請到補貼。

補貼戶數翻倍 首度兩個申請時段

內政部營建署國宅組長歐正興說,過去未滿四十歲者,僅限已結婚或與直系親屬同一戶籍才能申請,今年起刪除此一規定。此外,今年也放寬動產限額,從比照低收入戶標準,放寬為低收入戶的兩倍;以台北市為例,過去若每人每年的存款、投資等動產超過十五萬元,就不符合申請資格,放寬後為每人每年三十萬元。

至於申請的時間及途徑,歐正興說,往年均集中於當年度七、八月間申請,錯過就要再等一年,本次首度開放兩個時段,包括今年八月四日至八月三十一日及明年一月十八日至二月五日,民眾可就近向租屋處所在縣市政府申請。

補貼金額則與去年相同,若是四十歲以上或非單身者申請,在台北市可補助五千元,在新北市、桃園市、台中市、新竹縣及新竹市可補助四千元,在台南市與高雄市可補助三二○○元,其餘縣市補助三千元;若是單身且未滿四十歲者,在台北市補助四千元,新北市、桃園市、台中市、新竹縣及新竹市補助三二○○元,台南市、高雄市及其他縣市補助二六○○元。

資料來源:https://ec.ltn.com.tw/article/paper/1380692

Google全文檢索
影音資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