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租屋補貼放寬 12萬戶受惠

租屋補貼放寬 12萬戶受惠 (2020-06-23)

今年度的租金補貼即將於七月份公告申請辦法,內政部昨指出,今年租金補貼將首度開放兩個申請時段,且補貼戶數將從原先六萬戶翻倍增加至十二萬戶,並將放寬戶籍及所得限制,讓廣大租屋族「看得到也吃得到」,進一步落實居住正義。

學者︰設吹哨條款 遏止租屋黑市

學者︰設吹哨條款 遏止租屋黑市 (2020-06-23)

「八年二十萬戶」社宅目標恐難達成,住展研發長何世昌建議,現行以補助方式要地方政府推動社宅政策,恐讓社宅執行度打折,建議蔡總統第二任的四年,中央政府應該直接跳下來主導。

房屋租賃2.0,權益保障再升級

房屋租賃2.0,權益保障再升級 (2020-06-18)

為落實國家整體住宅政策,建立健全之租屋市場秩序,防止惡房東以不合理之契約條款坑殺租屋族,或租霸房客惡意破壞房屋所造成之租屋糾紛,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(下稱消保處)已審議通過內政部所研擬之「房屋租賃契約書範本暨其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(修正草案)」,俟內政部公告施行後,即可上路。

房屋租賃新制7/15上路 禁加收電費且可有條件停租

房屋租賃新制7/15上路 禁加收電費且可有條件停租 (2020-06-18)

行政院消保處今天公布升級後的住宅定型化契約規範,電費不能高於台電的收費;房客若有長期醫療需求,可提前停租,反之若亂放爆裂物,房東可立即停租;新制最快7月15日上路。

納管包租代管業 「健全租屋市場仍需努力」

納管包租代管業 「健全租屋市場仍需努力」 (2020-06-15)

俗稱「租賃專法」的《租賃住宅市場發展條例》今年6月26日屆滿2年,包租代管業者若未取得營業登記證,將屬非法行為,最高可處20萬元罰鍰,住宅團體肯定政府納管產業有其正面意義,卻管不到現行租賃市場主流的小房東,認為對健全租屋市場上,政府仍有努力空間。

租賃條例6/27實施 包租代管無照要罰

租賃條例6/27實施 包租代管無照要罰 (2020-06-15)

「租賃住宅市場發展及管理條例」二○一八年六月廿七日實施,明定包租代管業應經許可及取得登記證始能營業,對於專法施行前就經營包租代管業者,給予兩年營業緩衝期,即本月廿六日到期,屆時未取得執照而繼續營業者,將面臨最高廿萬元罰款。

包租代管緩衝到期 內政部呼籲儘速完成許可登記

包租代管緩衝到期 內政部呼籲儘速完成許可登記 (2020-06-15)

內政部指出,租賃專法施行即將滿2年,給予原有經營包租代管業者2年繼續營業的緩衝期,也將於本6月26日到期,僅剩最後2周,內政部表示,地方政府已積極輔導原有業者完成許可登記,自本月27日起,經營的業者若仍未取得登記證,最高將開罰20萬元罰鍰,並得按次連續處罰,請業者勿心存僥倖。

營建署:包租代管已協助八千個家庭租屋需求

營建署:包租代管已協助八千個家庭租屋需求 (2020-06-15)

有媒體報導適用包租代管房屋數量極少,僅占空屋數量一成,不可能達成政策目標。對此,營建署今(14)日回應,「包租代管」政策設計是引導民間房屋參與,低度使用住宅僅是選項之一,除在社會住宅起步階段提供多元化的居住選擇,也發揮散居及融入社區的效果,盼藉此擴大社會住宅供給,並扶植住宅租賃市場與產業發展。

包租代管業6月26日前取得服務業登記證始能營業

包租代管業6月26日前取得服務業登記證始能營業 (2020-06-11)

包租代管業須在今年6月26日前取得租賃住宅服務業登記證,始能營業!否則即屬非法經營包租代管業務,最高可處20萬元罰鍰,臺南市黃偉哲市長提醒業者注意,並速至市府地政局辦理。

營業緩衝期將屆 業者應速申請許可登記

營業緩衝期將屆 業者應速申請許可登記 (2020-06-02)

為發展包租代管產業及兼顧原有經營業者執業權益,租賃專法給予尚未取得許可及營業登記證的業者,得繼續執業2年的緩衝期限,即將於今(109)年6月26日到期。為避免業者受罰,內政部特別呼籲尚未完成登記的業者,請儘速至各縣市政府辦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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